舟山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经科(科技)局、市属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冲刺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全市科技工作紧紧围绕群岛新区建设中心任务,以提升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培育海洋新兴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引进大院名校、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为抓手,围绕船舶工业、海洋生物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实施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着力引导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强化科技创新活动,加快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现启动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区)经科(科技)局、市属主管部门等单位切实抓好本地区、本行业的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社会和谐发展等目标,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支持方向:  

(一)产业提升领域:重点支持船舶设计与制造、海洋生物、海洋新材料、现代渔农业、光机电一体化、海洋工程、新能源与海水综合利用、港航物流、现代临港加工业、信息化与智慧城市建设等产业领域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资源环境、人口质量与健康、公共安全、减灾防灾等民生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等。  

二、项目申报分类说明  

2016年市级科技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级科技合作项目、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须注明项目申报类别,同一项目不允许各类别重复申报。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牵头实施。  

市级科技合作项目指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外科技企业共同实施的科技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实施。  

市级公益类科技项目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目标,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的事业单位可申报承担市公益类科技项目。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限额申报  

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采用限额申报。各县(区)经科(科技)局及相关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和筛选,择优推荐。  

(二)纸质材料  

1.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提供资料电子数据(表格见附件2)。  

2.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企业经营情况说明,科技项目承担情况及内部财务管理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企业性质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2015年12月的财务报表及2016年3月财务报表。  

各县(区)经科(科技)局及相关归口管理部门需提供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6栏)。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于2016年3月24日启动申报,申报截止时间校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11点,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报资格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市级科技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限制申报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企业承担市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如有在研市级科技项目未验收单位,限制申报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  

四、项目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2016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采用集中受理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管理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1209室。联系电话:2280781,联系人:范会生、章耀。  

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计划管理处:2280781,2280780;  

海洋科技管理处:2280775,2281178;  

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心:2281282,2280783。  

附件:1. 2016年度舟山市市级科技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2. 2016年度舟山科技项目申请表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4日